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授权的法律监督机关,而死刑执行又是刑罚执行的重要活动·检察机关派员临场监督是非常必要的。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死刑执行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无侮辱死刑犯人格的情况、死刑执行完毕的善后工作是否做好、执行中止的原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