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原则就是根据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定罪判刑,选
葬其中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应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因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而
不执行。例如,上述某甲所犯三罪中,最重的刑罚是七年有期徒刑,只执行七年有期
徒刑,其余二罪分别判处的五年、三年有期徒刑就不执行了。吸收原则对于某些刑种,
例如死刑或无期徒刑是适宜的,但若普遍适用,则有明显弊端。不仅不利于同犯罪作
斗争,而且在客观上起着放纵犯罪甚至鼓励犯罪的不良效果。因为只要不犯重于所犯
罪中最重的罪,不论再犯多少个罪,都因被重刑所吸收而不受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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