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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保险
  2012-1-16 来源:本站 点击:7288

2. 货物运输保险
    这是以海上运输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海上保险。所谓货物,在海上保险中
主要是指具有商品性质的贸易货物,当然,也包括物品、展品、援助物资,旅客
行李若经特别约定的话,亦在此列。就现代国际海上保险来说,上述货物由各种
运输工具,包括海船、火车、汽车,邮运或联运的,均可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3. 运费和其他期得利益保险
    此类海上保险是以运费和其他期得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运费和其他期得利
益不同于船舶和货物等有形物,而是保险入所承保的一种无形利益。
    由于运费的支付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有预付和到付之分,则以其作为保险标的
投保的情况是不同的。预付运费时,不论货物是否到达目的地,预付运费一般不
退还。从而,承担这一风险的货主可将运费单独投保。但在实践中,货主更多的
是将运费列入货价一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而到付运费的,要求船东或承运入承
担。承运人可就其向保险人投保。当然,保险人只是在载货船舶或货物全部灭失
(全损),运费收取权全部丧失时,才予以赔偿。
    与此相同,租船合同中的租船人对于预付的租金,或者船东对于到付的租金
也可投保此类海上保险。
    期得利益主要是指货主对于货物预期的利润。它从属于货物,对其享有保险
利益的是货主。所以,货主可以此为保险标的单独投保,或将其以CIF发票价
格的 lOo's—300's列入保险金额来投保。
    4. 海上责任保险
    这是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海上保险。其中,作为保
险标的的法律责任,是指船东、货主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海上航行或海上生产作
业中因发生危险事故而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比如船舶碰撞中的损害赔偿责
:任、海洋污染责任等。依法承担上述责任的当事入 (船东、货主)或其他利害关
系人可以将其向保险人投保。
    5. 保赔保险
    保赔保险的全称为“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是船东在营运过程
中因意外事故所引起的损失、费用及其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保险标的的特
·在于,一般是船舶保险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风险,诸如保险人在船舶
保险中不予承保的碰撞责任、贷损贷差责任、人身伤亡赔偿责任、油污责任及清
除费用、航道清理费用、船员遣返费用等。船东可以向船东保赔协会投保此类海
上保险。近十多年来,保险公司也开始单独办理此类海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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