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律所团队 经典案例 取保候审 缓刑减刑 贪污贿赂 毒品专区 经济犯罪 荣誉展台 团队简介 团队动态 联系我们  
专题推荐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刑事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动态>> 货物运输保险 >> 详细
货物运输保险
  2012-1-16 来源:本站 点击:5525

2. 货物运输保险
    这是以海上运输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海上保险。所谓货物,在海上保险中
主要是指具有商品性质的贸易货物,当然,也包括物品、展品、援助物资,旅客
行李若经特别约定的话,亦在此列。就现代国际海上保险来说,上述货物由各种
运输工具,包括海船、火车、汽车,邮运或联运的,均可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3. 运费和其他期得利益保险
    此类海上保险是以运费和其他期得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运费和其他期得利
益不同于船舶和货物等有形物,而是保险入所承保的一种无形利益。
    由于运费的支付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有预付和到付之分,则以其作为保险标的
投保的情况是不同的。预付运费时,不论货物是否到达目的地,预付运费一般不
退还。从而,承担这一风险的货主可将运费单独投保。但在实践中,货主更多的
是将运费列入货价一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而到付运费的,要求船东或承运入承
担。承运人可就其向保险人投保。当然,保险人只是在载货船舶或货物全部灭失
(全损),运费收取权全部丧失时,才予以赔偿。
    与此相同,租船合同中的租船人对于预付的租金,或者船东对于到付的租金
也可投保此类海上保险。
    期得利益主要是指货主对于货物预期的利润。它从属于货物,对其享有保险
利益的是货主。所以,货主可以此为保险标的单独投保,或将其以CIF发票价
格的 lOo's—300's列入保险金额来投保。
    4. 海上责任保险
    这是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海上保险。其中,作为保
险标的的法律责任,是指船东、货主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海上航行或海上生产作
业中因发生危险事故而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比如船舶碰撞中的损害赔偿责
:任、海洋污染责任等。依法承担上述责任的当事入 (船东、货主)或其他利害关
系人可以将其向保险人投保。
    5. 保赔保险
    保赔保险的全称为“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是船东在营运过程
中因意外事故所引起的损失、费用及其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保险标的的特
·在于,一般是船舶保险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风险,诸如保险人在船舶
保险中不予承保的碰撞责任、贷损贷差责任、人身伤亡赔偿责任、油污责任及清
除费用、航道清理费用、船员遣返费用等。船东可以向船东保赔协会投保此类海
上保险。近十多年来,保险公司也开始单独办理此类海上保险。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近因原则的概念
【下一篇】工伤保险基金
相关内容
公证具有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最
简答我国婚姻法关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保护和教育义务的规定
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简述房地产交易的特征
自愿救助、合同救助、. 强制救助和义务救助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