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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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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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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5 来源:本站 点击:5766 |
(四)海事法律关系是以海事权利和海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既然海事法律关系反映的是海事主体之间在海上运输关系或者船舶关系中追
求的经济需求,那么,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海事法律关系当然要以相应的海事权
剌和海事义务为内容。
按照民商法理论,海商法律规定的海事权利和海事义务属于具有普遍适用意
义的客观权利和义务,当其被固定到具体的海事法律关系之中后,就已转化为特
定海事主体所享有或者承担的具体的主观权利义务,海事法律关系因此而特定
化。从而,海事权利和海事义务成为区别海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关
系,区分此海事法律关系与彼海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
第二节 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海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海事法律关系中权
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它是海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构成要素。
按照民商法理论的分类,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入、法人和其他组织。
1. 自然人作为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航海通商贸易的早期是普遍的。而
现在,自然入仍然在诸多领域中参与海事法律关系。一方面,依法取得海上航运
经营资格的自然人,在其从事海上航运经营活动中,可以成为海事法律关系的当
事人,诸如依法获准经营海上航运的个体工商户,成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或
者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中的承运入。另一方面,自然人在日常的工作或者生活
中,成为与经营海上航运业务的一方当事人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诸如海上贷
物运输合同.关系中的托运入或者收货人、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中的旅客、海上
保险合同关系中的被保险人等。
2. 法人作为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现代海运市场上的地位日益突出。其
中,依法获取经营海上航运业务的企业法人 (海事企业法人] 在多元化的海事活
动中居于首位,当然是海事法律关系的重要当事入。例如船舶运输公司、租船公
司、保险公司等。与此相对应)其他生产经营领域中的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
入、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则可以成为另一方当事人。
3. 其他组织成为海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法人同理。但是,应当注意此类
其他组织必须符合法定的资格条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凡合法成立,有一定
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是其他组织。它们依法可以独立
从事法律活动 (包括海事活动)而成为海事法律关系的当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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