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律所团队 经典案例 取保候审 缓刑减刑 贪污贿赂 毒品专区 经济犯罪 荣誉展台 团队简介 团队动态 联系我们  
专题推荐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刑事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动态>> 理论法学的主要特征 >> 详细
理论法学的主要特征
  2012-1-2 来源:本站 点击:5566

第十一章  法学体系
与特征,法治国家的进程等。
    (二]理论法学的主要特征
    1. 较强的理论性
    理论法学有较强的理论性是相对其他法学学科而言的。这不是说其
他法学学科不是理论或没有理论,而是从其理论的高度或层面来说的。
理论法学研究法的现象总的一般规律性问题,其他法学学科则是研究某
一或某些法律现象的独自特殊规律性问题。其他法学学科研究的对象
和内容相对说比较具体,而理论法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相对说比较抽象。
理论法学从其他法学学科中概括出来,同时又用来指导其他法学学科。
    2. 高度的概括性
    从对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研究视角看,理论法学是宏观的法律科学。
它统摄了一切法律现象。它是把对法律现象的哲学研究方法、社会学研
究方法和专门法律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研究各种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闷
题的-门理论学科。它研究的不是某一国的法律制度,也不是某一种法
或法律现象,而是把法律上层建筑作为整体来研究其产生、发展规律、价
值、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以及法的制定、法的实施等一般性理论问题。
即使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问题的研究,也是从宏观着眼重点研究我国社
会主义社会中法律现象的一般理论问题,通过这种研究认识法的一般规
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表现,以便人们学会掌握并运
用法律。所以,理论法学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体系各个分支学科的基本
原理,研究整个法律的性质和意义。它阐述的原理和规律,对全部法学均
起指导作用。
    3. 较强的普遍性
    理论法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不同,它研究整个法律的性质和意义,其他
法学学科,如应用法学只研究调整社会关系一定领域、一定种类的法律规
范的性质和特点。理论法学研究对任何法学学科都适用的概念,如一般
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概念;而其他法学学科只研究本领域内的法学概
念,如行政法学只研究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民法学则只
研究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等。所以,从方法论角度看,珲
论法学是一门比较“一般”的科学。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法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下一篇】工伤保险基金
相关内容
公证具有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最
简答我国婚姻法关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保护和教育义务的规定
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简述房地产交易的特征
自愿救助、合同救助、. 强制救助和义务救助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