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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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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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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来源:本站 点击:5526 |
1. 代理申请撤销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以后 i 当事人有证据证
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请撤销裁决 :(1)没
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
员会无权仲裁 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
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
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律师代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自收到裁决书
之日、起-6个月 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
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述情形之一的,或者认定该裁决违
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根据《仲裁法》第60条、第61条
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
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也可以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后,通知仲
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
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2. 代理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57条、第62条的
规定,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
决n。一方当事入不履行的,另-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
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时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律师可
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维护委托人的
合法权益。
3;代理申请不予执行裁决。根据《仲裁法》第63:条和《民事诉讼
法》第217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
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
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
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6)仲裁员在仲裁
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违背社会公共
利益的。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被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人
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后,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符
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执行。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案件,,当
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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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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