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动态>>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 详细 |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
|
2011-12-19 来源:本站 点击:5292 |
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国家的 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和国家的
长治久安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养成重事实、依法规、讲文
明、有礼貌、遵制度、守纪律、拒腐蚀、永不沾的良好职业道德。恪守职
业道德是公证人员必须遵守的义务,因此,任何公证人员不得私自办
证,不得吃请受贿,不得向当事入索要财物或谋取其他私利等。公证
人员在公证过程中若有贪污受贿行为,以权谋私,有意出错证、假证
的;,或者为谋取私利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保守秘密的义务
保守秘密的义务,是指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事务的过程中,遇有
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当事人个人秘密_st,负有保密的义务。公证工
作'中需要保密的对象分为三大类:一是国家机密;二是商业秘密;三
是个人隐私,即个人秘密。
公证人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常常因工作,关系而了解一些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类不得或不宜宣扬外传的情况。《公证
程序规则(试行)》要求公证人员保守该秘密.·并作为公证人员的义务
·来履行,其意义重大。遵守保守秘密的义务,有利于保护国家的政治
和经济利益,有利于保护企业经济利益·有利于保护个人名誉及其他、
利益。不仅公证人员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 5条
的规定,就是参与公证事务的鉴定人、翻译、见证人和其他公职人员
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作为士个执法者和法律工作者应当承
捏的责任,公证工作也不例外。公证人员在:工作中也要保护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当事人申请公证是为了取得一种
国家证明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这种证明文件作为证据的效力优于
其他证据的效力,特别是在国际交往中,这种证明起着不可的替代的
作用。这就要求公证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谨慎,务必注意保护公
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www.cqzhihaolaw.com www.cqzhihao.com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