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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定程序办证的义务
  2011-12-19 来源:本站 点击:6025

依法定程序办证的义务
    依法定程序办证的义务,是指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业务必须遵循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不得有例外:公
证的一般程序如下:(1)确定管辖。确定某-公证申请应当向哪一个
公证处提出。(2)申请与受理。提交申请-,由公证处审查,符合条件的
芋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受理
了的申请要经过审核调查,看其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生:),-、对
真实、合法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予以公证,反之则
拒绝公证。公证人员应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
步骤办理公证事宜,即使对不予,受理和拒绝公证的,也要严格依照程
序规范进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公证人员必须遵守。
二、回避的义务
    为公正起见,为避免嫌疑,公证人员不得为自己、自己的亲友办
理公证事务 i 不得办理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务。如果在工作中
遇有这类情形的,应当主动自行回避。回避是公证人员应当履行的义
务。《公证暂行条例》第17条规定:“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配偶或本
人、配偶的近亲属申请办理的公证事务,也不许办理与本人或配偶有
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务。':《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10条和:第1 1条的
规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这一制度,规定·了回避的两种方式,回避的
事由,回避的提出和回避的决定等一系列程序事项。
三、恪守职业道德的义务
    公证员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经公证员依法定程序作出的公证
文书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公证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
律,这是公证人员的一项义务。恪守职业道德首先要求公证人员自身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证。其次要求公证人员在公证程序过程
严格按照办证程序出证。司法部 1-989年发布的《关于公证人员廉
洁服务的若干规定》,要求公证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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