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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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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应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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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来源:本站 点击:5399 |
(1]双方当事人须有婚姻行为能力。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应依诉讼程序处理。-
(2)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这种合意应当是双方意思表示
一致的结果,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是出于完全自愿的,而不是受对
方或第三者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造成的。
(3)双方须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这些
问题包括:离婚后子女归何方抚养,子女的扶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
要对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等。如双方离婚出于自愿,但对子女抚养
和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1. 对于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应如何处理?
答:所谓第三者介入的离婚纠纷指婚姻关系的一方与第三人在
男女关系上有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越轨行为,这种行为同离婚纠纷之
问是有因果关系的●处理这种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
的一方和第三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处理。有过
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
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如
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
能使矛盾激化的,则应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调解无效,应判决
离婚。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经调解和好无效时,上般应准予离
婚。元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受害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之诉。这样体现了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进
而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和稳定。第三者介入的离婚纠纷有其复杂性
和特殊性,在处理过程中要依法办事,还要注意社会影响。对有过锗
的一方和第三者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制裁手
段,但是否准予离婚应接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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