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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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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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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8 来源:本站 点击:5362 |
有杈。③白处分权受限制的登记名!S
制的影响,仍能确定地取得受让的物杈。
向登记名义人履行给付义务的人受以下法律保护:如登记名
义人并非真权利人,然第三人基于登记信其享有权利而向他履:;
给付义务,第三人所作的履行有效,真权利人不得再请求第三人屡
"错谋的登记记载使第三人不利,fXgigl;;:
债效力。-例如,在善意第三人受错误登记,善意第三人取得
并不存在的抵押权,9!$视为没有
抵押权负担的财产所有权。
第三人受登记公倍力的保护
之错谋不能从登记簿上发现。登记
错误能就登记簿上发现,都不发生
问题。-③第三人须为善意。所谓
让权利时或者向登记名义人履
须具备以下条件:③须登记记
记截没有错误,或登记记载二
第三人受登记公债效力保护
善意,指第三人自登记名义人
行义务时,不锎及不应知登记记
信效力),旨在维护善意第三人的
就错,置真权利人的利益于不顾。
如下保护措施:③善意第三人自
有权向登记名义人提起诉讼
利益,确保交易的安全,并非 于
法律对真权利人的利益,采丁
登记名义人取得权利前,-真权
·请求法院否定登记名义人的权
认自己的权利。诉讼获胜后,真权利人有权以法院判决为依据
在此之前,真权利人还可以向登
登记的公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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