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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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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物权与特别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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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7 来源:本站 点击:5488 |
返还原物时,其维护占有物支出的必要费用可要求物权人偿还。
根据占有的这些法律效力,占有人也就享有了相当的权利,这种权
利便是占有权。占有权虽然也是物权法规定的,但它与-所有权和
各种他物权产生于不同的法律制度,性质各异,为将这两类权利加
以区别,民法理论便将所有权和各种他物权称为“本物权”,而将
··占有权”称为“类物权”0
五、普通物权与特别物权
普通物权是指由民事基本法,即民法典或民法通则等形式民
法规定的物权。特别物权,又称准物权,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具
物权性质的财产权。这里所称“特别法”,系指兼有民法规薄和行
政法规范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如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
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等等。从部门法的角度讲,这些综合
性经济法规中的相应规范分别属于民法和行政法,因此理论上又
常常把它们称为民法、行政法的特别法或附属法。这些特别法规
定的一些财产权,如森林法规定的林木采伐权、矿产资源法规定的
探矿权和采矿权、渔业法规定的水产养殖权和水产资源捕捞杈,以
及私有制国家和地区的土地法所规的耕作权、礁牧权、先买权等
等,都具有物权的性质,都属于准物权之范畴。
特别法规定的上述财产权的物权性质表现在:(1)它们都是针
对一定物质资料的利益而发生的;(2)它们都是对一定物质资料
支配权;(3)它们都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比
较,这些财产权又具有某些特殊性:(1]它们一般按特别法规定
特许程序取得;(2)它们的行使受较强的行政干预;-(3)在法律的适
用上,它们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只有对特别法没有规定的)-D1
题,才准用形式民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法规定的上述财产权,由于
与形式民法规定的物权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特殊的一面,理论上
为把它们与形式民法规定的物权区别开来,便称它们为“准物权'
或"·特别物权”,而对形式民法规定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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