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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杈的类型
  2012-3-27 来源:本站 点击:5442

 

权人对用益物权的享有不以享有其他财产权为前提。-
    3. 用益物杈的类型
    国外民法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有地上权永佃权、用益权、地
役权四种。地上权是指使用他人土地营造建筑物并对其营造的建
普通租赁比较,永佃权具有以下两个特征:其一-;农地、牧地的普通
租赁的期限较短,而永偶权的期限则较长,’甚·至是无期的。其二,
法律对地主夺佃作了某些限制性规定。用·益杈是对他人所有之
物,如同自己所有,享受使用和收益之权。用益权的特征在于:
一,用益权的客体包括不动产、动产在内的一项综合财产;其二,用
益权人对其用益财产中的消耗物有权处分。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
依设定行为所定的目 的,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的权利:
我国民法规定的自然资源俊用权!·也属于用益物权,其中包括土
使用权、采矿杈和水资源使用权。其中的土地使用权又可再分;;
城镇国有土地的出让使用杈与划拨使用权,农村土地的承包使用
权,城镇、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对我国民法规定的国有企
经营权,理论上有认为属于用益物权的 j也有认为不属于用益
权.,而是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新型物权的。按后---
见解,我国的他物权就应当包括经营权、用益物权、担保
物权:另外,我国传统民法固有的典权也属于用益物极。
权又同时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
    (二)担保物权
    .1. 担保物权的概念
    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立÷
物权。在我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五
保方式中,有三种方式-抵押、质押、留置,都产生债权人的担,
物权——抵押权,:匮权、留置权。真中: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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