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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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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人身权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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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6 来源:本站 点击:5348 |
四、人身权的法律分类
对人身权可以按各种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 人格权和身份权。这是按各种人身权与其权利主体的联系
茬度所作的划分。前者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是每一个民事
主体都享有的权利,也是民事主体享有一切其他权利的前提。后者
则是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联系在一起的,他并非与每-个民事主
与生俱来,而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作为其产生依据,且可以与
民事主体有条件的相分离。这是人身权的一种最基本的分类。
2. 单纯人身权与复合人身权。这是揍人身权的存在形态的
不同所作的分类。前者是指具有单一存在形态的人身权利。这类
人身权的基本特点是该种人身权可以不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前提
而独立存在,典型的如人格权、名誉权等。后者是通常和其他权利
混生的人身权,这类人身权的特点是不能独立存在,而是与其他权
利如财产权相伴而生,典型的如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和婚姻家庭
中的人身权等。'
3. 基础人身权与附属人身权。这是按各种人身权在权利中
所起的作用和所处地位不同所作的分类。’前者是作为其他一切权
利存在基础和前提的一类人身权,如公民的生命权、姓名权、名誉
权和法人的名称权等。后者是指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前提的人身
权,如健康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健康权必须以生命权的存在为
前提,荣誉权和隐私权必须以名誉权的存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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