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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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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时效和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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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3 来源:本站 点击:5555 |
当得利。诉讼时效完成消灭的是实体诉权,当事入的起诉权
下受影响。
分析各国关于消灭时效效力的规定,我们认为,请求权消灭说
实体诉权消灭说并无实质的区别,因为采请求权消灭说的立法,
请求权消灭后,其权利即不再受诉讼保护,即其效力与实体诉权
灭说并无二致。因为实体诉权的基础是请求权,请求权消灭,实
诉权即消灭。所以,在后边的讨论中,我们将不区别请求权和实
诉权。
2. 对义务入的效力
义务入的角度观察,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一种规定时效完
,义务入以行使抗辩权为条件取得时效利益;一种规定义务入
宝接依法律规定取得时效利益。前者如德国、日本、法国和俄罗斯
法典,后者如苏俄民法典和我国民法通则。二者的主要区别在
于,前者法官不得主动援引时效,只有义务人以时效完成抗辩时,
官才能适用诉讼时效裁判案件;后者法官可以主动援引时效裁
。如前所述,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诉讼时效对义务入的效
解释为义务入以行使抗辩权为条件取得时效利益比较合理。
时效利益是指因时效完成义务人得拒绝履行义务之利益。
3. 对从权利的效力
按民法原理,原则上从权利与主权利同其命运。因此,主权利
之诉权因时效而消灭时,其效力及于从权利。如本债权之请求权
诉讼时效完成而消灭,利息请求权当然消灭。德国民法典、瑞士
·馈务法对此有明确规定o 我国台湾学理上亦采此见解。基于此,
果本债权之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其利息请求权虽然时效尚未
履满,亦应随同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如债权消灭,抵
捭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不随之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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