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律所团队 经典案例 取保候审 缓刑减刑 贪污贿赂 毒品专区 经济犯罪 荣誉展台 团队简介 团队动态 联系我们  
专题推荐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刑事评论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评论>> 法学体系是以法学学科作为结构因素构成的整体 >> 详细
法学体系是以法学学科作为结构因素构成的整体
  2012-1-3 来源:本站 点击:5841

 法学体系是以法学学科作为结构因素构成的整体。:在一个法学体系
中,作为结构因素的法学学科并不是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丁起,而是按照
一定的序列关系“结集”在一起。这种按照一定序列关系“结集”在一起的
方式便是法学体系的构成方式。
    从结构要素的观点来看,每一门学科都是经验知识层次和理论知识
层次构成,而这两个层次的每-项事实陈述和理论陈述都可以看做是一
个知识单元。最低的知识单元是最基本的知识单元,客观世界在人脑中
的.主观印象便结晶出一个个最基本的知识单元。它一经形成,便纳入科
学知识结构中作为-个要素,它在知识结构中一般只有重要性或活性的
变化,而不会因科学的发展而被抛弃。大量的基本知识单元形成以后,便
会通过各种科学的方法使这些基本的知识单元凝集组合,形成高-级的
知识单元。这些多层次的知识单元总是按-定逻辑程序或某种结构方式
而形成复合的知识单元,即条理化的知识体系。法学科学领域也是一系
列由基本的和高级的知识单元复合而成的复合知识单元,这里的“知识单
元”便是一个个独立的法学学科,这里的“复合知识单元”便是法学体系。
    根据以上的构成方式看,法学体系是由多层次法学学科构成的。
    1. 理论法学是法学体系结构中的最高层次。因为在法学体系中,起
统帅和指导作用的是理论法学。其他法学学科都必须以理论法学的基本
原理、原则和规律为指导,理论法学的概念和范畴适用于一切部门法学,
任何应用法学不得违背理论法学的精神。否则就构成不了一个内部和谐
统一的法学体系。
    2. 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边缘法学是法学体系的第二层
次。在该层次中应用法学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它更直接为法律现实服务。
    3,.-应用法学下属的具体法学学科是法学体系的第三层次。每一应
用法学学科都有自己的科学体系·如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都有自,已
的理论体系,它们各自还可以划分出更具体的法学学科。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法学体系
【下一篇】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
相关内容
保险入要对被保险人支出的有关费用予以赔付
民事法律关系
中国民法学
法庭调查阶段的工作
海上保险合同解除的原因及其处理
法学体系是以法学学科作为结构因素构成的整体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