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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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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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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5 来源:本站 点击:5401 |
基于法律的规定使得特定主体在为某一
受到法律限制,使
其无法完成该项行为,或即使能够完成,但将承担更多义务或无法
获得更多利益,法入社员利用既存法人或新设法入则可回避这些
限制或得到更多利益。被利用的法人必须由特定自然入所设立或
虽非其设立但被其控制。
4. 利用法人人格规避契约债务或债权债务。包括:(1)负担竟
业禁止等契约上不作为义务的主体,设立由自已支配的法人,并由
该法人实施此类行为。(2)负担交易上债务的法人的支配社员为
规避债务而解散法人或者设立一个与原法人在营业机构 、营业场
所、从业人员、组织和活动内容方面几乎相同的法人,并将原法入
财产转移于新设法人。(3]经营具有高度危险性作业活动,承
额债务概率较大的营利性法人,为了分散风险丽将一个法人
成数个法人,以便在危险发生时减少可能出现的赔偿。
5. 利用法人人格诈害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债
务人为了使自己的财产免于被强制执行而利用既存法人的法人人
格。(2]债务人为了使自己的财产免于被强制执行而设立一家法
人,并把自己的财产转换为在该法人中的实物出资。
6·法人与其成员人格混同行为。郎法人虽然形式上成立了,
但却依附于其社员的人格,并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和利益,往往表
瑰为组织机构的'混合、事务混同和财产混同。包括虽有法人之名,
但缺少法人的法律形式,支配股东完全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社员与法人经营同种业务,令债权人分不清是在与法人还是与社
员进行交易;社员个人的居所即为法人的营业场所;法人财产被用
于个人支出而未作适当记录;法人账目记录不全等。
7. 过度操纵规避法律行为。这种过度操纵行为主要发生在母
子法人之间。母子法人是现代法人的一个重要形式,一般认为母
法人应对子法人的债权入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母法人能举证证明
该债权并非是因为母法人的操纵所致即母法人以其社员的身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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