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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
  2012-2-4 来源:本站 点击:5476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规范社会生活,其途径是通过大量的行为规范,将社会生活中
存在的众多利益形态上升为法律上的权利,建立起一定的权利义
务模型体系,诱导人们实施正常行为,而不实施反常行为。其中所
谓权利义务模型体系,从权利本位的角度看,也即法权模型,如民
法通则规定的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等,都是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其特点是抽象性和规范’
也就是说,这些法权模型作为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从市
民社会大量交往和对待关系中综合归纳抽象概括而得来的,由国
家立法程序创制,是人类理性和意志的创造性成果。
    (二]事实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即依据作为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法权模型所创设的
具体事实关系,是民法规范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实际结果。例如,买
卖合围关系属于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民法规范所详细
规定。而某人前往百货商店购物所形成的实际买卖关系,则属于
事实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事实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通常是当事入按照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要求,为实
现一定具体目的或为满足某种需要而决定去百货商店购买彩电,
则他必须按照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进行具体购买彩电的民事活
动。只有这样形成的事实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才能获得法律
的保护,才能实现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预期目的。
    我们通常所说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事实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
系,并非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
律关系,作为法权模型,只是观念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非是现实
社会生活具体当事人之问的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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