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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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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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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4 来源:本站 点击:5454 |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于民法规范而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
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作法律关系类型之一,与
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一样,是具有一定规范基础的思想意
志型社会关系,是市民社会成员间彼此交往和彼此对待过程中产
生的相互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是法律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类型法律关系不
同,主要在于它以民法规范为基础,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
容,以权利为本位,主体平等,意思自治为本质特征,一句话在于它
的民事性质,在于民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在一定意义上,民法调
整对象的范围决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基础是民事法规,规范对象是平等主体
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民事法律关系首先要通过民
事法规表现为模型化的一般权利义务关系,其次它还表现为依据
民法规范所确认的模型化法权关系所创设的具体事实关系。在这
里,民事法律关系:表现了两层含义:其一为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
关系;其二为事实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即通过民法规范的形式表现的模型化的一般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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