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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解释
  2012-2-4 来源:本站 点击:5450

例如,民法通则关于公民民事权利能
力始于出生的规定,为一般规定,而继承法关于胎儿的规定属例外
规定。例外规定通常表现为“但书'或者”除外”规定。仍如,《民法
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二年期的一般诉讼时效
为一般规定,而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为例外规定。民法
有例外规定的情形,应适用例外规定,不应适用一般规定。只有在
不属于例外规定的情形,才能适用一般规定。
    三、民法的解释
    民法的解释,就是对民法规范的意义内容以及民法规范所使
用的概念、术语等所作的阐释和说明。民法解释是民法适用的前
提,民法适用主要表现为将抽象概括的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
以获得判决的运作过程。在这一运作过程中,当欲适用某一民法
规范时,先应通过各种解释方法确定该民法规范的意义内容,将该
民法规范区分为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再将构成要件区分为若干
具体要素,审查待决的具体案件事实是否符合该民法规范构成要
件的全部要素,若符合,即可依三段论逻辑推理法得出判决。由此
可见,-民法解释成为民法适用的基本问题,民法规范必须经由艇
释,始能适用。
    (—)民法解释的种类
    根据解释的主体及其效力,民法解释可分为立法解释、商法解
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都具有法十
解释,学理解释
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权解释。
    1. 立法解释,是指由有权制定或批准实施民法规范的机关对
其制定或批准实施的民法规范所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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