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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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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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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4 来源:本站 点击:5451 |
第一章
民法概论
规范为特别法;若以所适用的主体为标准,则适用于一切民事主体
的规定为普通法,而仅适用于特定主体的规定为特别法;以法律所
规定的事项为标准,则关于一般民事关系的规定为普通法,而关于
特别民事关系的规定为特别法。例如,民法通则为普通法,经济合
同法为特别法。普通法在法律效力上高于特别法,因此,特别法不
得:与普通法相抵触。但是,由于普通法一般规定得较为抽象,而待
别法规定得较为具体,在民法适用上,在特别法不与普通法相抵触
的条件下,对于同一事项,有特别法时应适用特别法,而不应适用
普通法,只在无特别法时方能适用普通法。此即所谓特别法优于
普通法原则。依此原则,普通法常为特别法的补充适用。
(二]强行法优于任
法律规
有强制性,以其强制力之强弱不同分为强行法和
任意法。强行法规范不容许当事入变更,即排除当事人意志自由。
任意法规范则允许当事人予以变更,以意思表示排除其适用,即作
为当事人意思的补充。民法兼有强行法规范和任意法规范,且以
任意法规范为主,凡对同一事项有强行法规定,即应适用强行法规
定,而不应适用任意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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