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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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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适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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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4 来源:本站 点击:5444 |
3. 在适用以上两项原则时也存在例外情形:(1)居住在处国助
-中国国籍,但在外国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应当适
[的民法,但是,依照我.国.民法稀国标条哟;等规定应当适用
我国民的,仍应适用我国民法。(2)依照国际法或者国际惯例享
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公民,包括来访的外十随
从人员,外国使节及其家属等,除了他们自愿适用我国民法外,我
国民法对他们没有法律效力。
在民法的适用范围上,还有一个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
题,所谓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即民法的涉外效力,是指当我
国民法和外国民法在处理同一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时法律
规范发生冲突,应该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的问题。《民法通
则》第八章对此作了专门的规定,其具体适用,可参照国际私法。
二、民法的适用原则
我国为成文法国家,虽然未颁布民法典,但仍有比较完善的民
事法规体系。民法的适用,主要是指法院或仲裁机关依照法律规
范解决民事争议案件的活动,即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引
用法律规范,采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做出裁决,其中法律规范是大前
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所作裁决是结论.所以,在民法的用中,
引用法律规范是否得当,对于正确裁判案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民法适用中引用法规,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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