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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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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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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 来源:本站 点击:5547 |
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
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
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裔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
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
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
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
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
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
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
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固体废
物排污费。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9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危险废物排污
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对环境嗓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且干犹他入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噪声的超标分
贝数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C 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
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见附件。
第四条 除《条例》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方法外,
市(地)级以上环境傈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餐
钦、娱乐等服务行业的小型排污者 5采用抽样铡]算的办法核算排污
量,核算办法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按本办法规定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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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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