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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罪犯的教学时间
  2012-2-1 来源:本站 点击:5552

 成年罪犯的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500. 课时;未成年犯的教学
时间,每年不少于1000课时。
    第二十五条  罪犯必须接受监狱组织的思想教育。
包括以下内容:
    (—)认罪悔罪教育;
    (二)法律常识教育;
    (三]公民道德教育;
    (四)劳动常识教育;
    (五)时事政治教育。
    第二十六条  监狱组织的文化教育,应当根据罪犯不同的文
化程度,分别开展扫盲、小学、初中文化教育,有条件的可以开展高
中(中专)教育。鼓励罪犯自学,参加电大、函大、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 并为他们参加学习和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
    尚未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御义务教育,年龄不满45周岁!·能
够坚持正常学习的罪犯,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已完成义务教育或者
年龄在45周岁以上龄罪犯,鼓励其参加其他文化学习。
    第二十七条  监狱应当根据罪犯在狱内劳动的岗位技能要求
和刑满释放后就业的需要,组织罪犯开展岗位技术培训和职业技
能教育。
    年龄不满50周岁,没有,一技之长,能够坚持正常学习的罪犯,
应当参加技术教育;有一技之长的,可以按照监狱的安排,选择学
习其他技能。
    第 二十八条  监狱组织开展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其教员可以从
本监狱的人民警察中选任,也可以从社会上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聘任。
    对罪犯的文化、技术教育,可以在本监狱选择服刑表现较好、
有文化技术专长的罪犯协助。
    第二十九条  监狱应当积极与当地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以及就业培训机构联系,在狱内文化、技术教育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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