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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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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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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1 来源:本站 点击:5502 |
仁)监督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房屋,拆迁评估行为;
(三)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
;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强制拆迁;
(五)处理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第八条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后,应当持有关
眺向拟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
13提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申请。
区、县(自治县、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以下
迁申谤入]的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对符合
十 牛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土地、规
、市政、工商等行政管理部.17发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对
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
著 书面决定:
土地、规划、市政、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拆迁范围内按职
分工做好下列工作:
(—)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
号、,掩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
蓬、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仁)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
甜迁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特殊
:’,i:需要延长的,须经核发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房屋拆迁
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 因建设需要拆迁城市房屋,并需对被拆迁入补偿、安
·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跨区、县(自治县、市)的建设工程,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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