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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2012-1-30 来源:本站 点击:5501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入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5需要查明现场有关
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入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依照
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入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黝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
百无以下罚款,有遘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
于无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鹃,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佼角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诬,由公安机关予
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丸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9 横据情节轻重,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妁,依法追究邢事责任:
    (—)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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