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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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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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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0 来源:本站 点击:5501 |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入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5需要查明现场有关
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入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依照
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入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黝措施的情形除外。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
百无以下罚款,有遘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
于无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鹃,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佼角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诬,由公安机关予
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丸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9 横据情节轻重,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妁,依法追究邢事责任:
(—)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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