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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财富与物不同,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
  2011-12-30 来源:本站 点击:5388

  2. 非物质财富,又称精神财富。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非物质财富是
人们智力活动创造的结晶,如著作、商标、专利、人格、名誉等。
    非物质财富与物不同,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它要作为法律关系的
客体,需要获得社会的承认,而这种承认往往要经过批准或注册手续。
    非物质财富最重要的特点是与人身权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以非物质
财富为客体的法律关系是由人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一般不能像财产关
系那样,按照权利主体的意志来自由地变更或消灭。例如,某项著作总是
同特定的著作人相联系的,其中的有些权利(如署名权]是不能变更或转
让的。
    3. 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
共同指向的作为或不作为。作为是指积极行为,不作为是指消极行为或
抑止二定行为。
    在法律上,人是人身、人格和人的活动等的复合体。人的身体是人的
物质形态,它是由各个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人格是人的精神利益的体
现;入的活动是人的社会性的表现。“入”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但人身、人格和人的活动却能够成为法律关
系的客体,在某些情况下,人身的某些器官也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有人认为,现在广泛存在的“人才交易市场”中,“人”就是这一交易法律关
系的客体,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人才市场中交易的是具体的某人所具有
的能为市场所接受的、能创造价值的特殊的技能或者劳动力,并不是“入”
本身。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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