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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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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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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来源:本站 点击:5733 |
三、律师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分类
1. 根据律师办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是否存在纠纷,可将其分为
有解决纠纷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办理无争议的法律事务。
2. 根据律师办理诉讼外法律事务的工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
分为代理类、调查类、见证类和咨询类法律事务。律师办理代理类非
诉讼法律事务,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在所受委托权限范围
内,代表当事人进行本来应当由当事人进行的法律行为。律师办理调
查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或靖求,查明某项
法律事实,或者收集某些材料,并将其告知或送交当事人卜律师办理
见证类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及其提供的有
关材料;依法审查并予以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及法律事
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签署证明性意见。律师办理咨询类非诉讼法
律事务,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和材料,依照有关法律的规
定,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回答当事人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为其解决
问题指明方向,提出建议,以保证其活动合法有效:
3. 根据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
财产权益方面的法律事务和非财产权益方面的法律事务。
4. 根据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当事人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公
民委托办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法人委托代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和
其他组织委托代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5. 根据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以将其分为国内的非诉讼法律事
务和涉外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以上分类,是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的,对于研究
律师制度和律师业务,更好地开展律师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业务··有
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是非常必要的。
四、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范围和条件
按照《律师法》第25条第 5 项、第 6 项、第 7 项的规定}·律师可以
办理以下非诉讼法律事务:(1)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
活动;(2)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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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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