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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举证
  2011-12-6 来源:本站 点击:5418

一、当事人举证
    起诉时原告对争议事项的释明不同于审理过程中 用证据来
证明待证事实,法院对争议事项的释明的审查也不同于诉讼中当
事人对待证事实证明的审查。法院通过审查起诉证据,来初步识
别原告向法院提出了一个什么样的争执;而通过审查诉讼证据,
法院要判断并决定原告的证据能否证明他的主张,其诉讼请求在
法律上能不能站住脚,法院要否支持其主张。在心证的程度上,
二者也有很大差异。比如;甲诉乙侵害人身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案
;件中,起诉st甲只需陈明:某年某月某日乙对其实施了某种侵害
人身的行为,导致乙住院治疗多日,花费医疗费若干,并释明有
某证人可证明侵权的事实即可。法院.由此就可以确定甲提起的诉
的类型、争议的大致内容,以及该事件是否已经或正在被法院处
理。明确了这些事实-,即可作出受理与否的裁定0 至于原告在起
诉状里是否附住院费、医疗费的证明或发票,在所不问。因为原
告损害赔偿请求权成立与否,取决于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责
任,只有原告在诉讼中以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行为符合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8{),才谈得上损害赔偿问题。因
此,,立案庭在审查侵权诉讼的起诉证据时,只需看原告起诉的侵
权事项是否特定,是否可以与有关侵权事项区别开来,然后决定
受理与否。' 而审判庭则不仅要求原告或被告将侵权事项特定化,
还要求双方当事人就自 己主张的事实或侵权责任成立与否用法官
信服的证据加以证明;原告如能证明侵权事实和侵权责任存在,
接下去才展开损害赔偿事实与损害赔偿责任的主张、抗辩及其证
明问题。
    (二)'反诉证据或一般诉讼证据应证明或释明的对象事实
    反诉的目的旨在抵销、吞并或排斥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并
实现自己始合法权益,反诉当事人为此必须提出不同予本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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