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律所团队 经典案例 取保候审 缓刑减刑 贪污贿赂 毒品专区 经济犯罪 荣誉展台 团队简介 团队动态 联系我们  
专题推荐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刑事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共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 >> 详细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共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
  2011-11-30 来源:本站 点击:5352

刘忠伟私分国有资产案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共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 

        一、基本案情
    '被告入刘忠伟,男,1937 年8月 9 日生,大专文化,原系无锡市
惠山农药厂厂长。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00年6月23 日被逮捕。
    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入刘忠伟犯贪污罪●受贿罪,向
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入刘忠伟于1994年被无锡市右油化学工业局任命为无锡
市惠山农药厂(以下简称惠山农药厂)厂长及其下属无锡市珠:光颜、
料厂(后更名为无锡市惠丰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惠丰化工厂)厂
长·,两企业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自 1995年起,惠山农药厂经
上级批准实行“公有民营”i刘忠。伟作为经营者与出租方无锡市石油
化学工业局分别签订了两轮“公有民营”合同,经营期限为 1995年
1 月1 日至2000年12月 31 日·o 合同主要内容为:,1. 承租经营者每
年向出租方缴纳租赁费30万元;2. 承租方向 租方缴纳风险抵押金
10万元,经营期达不到增值指标,以承租经营者缴纳的风险抵押金
抵补,直至补完为止:。3. :承租经营者的 收入分为工资性收入和经营
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为职土当年实得平均工资,经营性收入为税后利
润中分得的30%部分,经出租方核准后兑现。合同签订后,惠山农
药厂内部每年均组成“公有民营”承租集团,刘忠伟等厂级领导及部
分部门负责入10余人为承租集团成员,共同承担经营责任。在惠山
农药厂实行“公有民营:··期间,无锡市石油化学工业局根据惠山农药


  www.cqzhihaolaw.com    www.cqxslaw.com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伪造证据罪
【下一篇】关于罚款的数额
相关内容
侵犯财产罪
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
地方性民事法规
近亲属之间的犯罪行为
第十三章 物权总论
逃避商检案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