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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犯罪
  2011-11-3 来源:本站 点击:5443
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387·
硫 二笈坏了公共秩序中的交往秩序。
    3. 犯罪的主观方面
    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
家:·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谓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指对我
嗌J. 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侵害。本罪所侵害的是社会
三. 的公共秩序,对于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这一点,任何
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都是明知的。
111 罪主体不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并且通过破坏
~千序来获得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本罪的主观方面既然是直接故意,那它就必然具有犯罪目的。
霉:的目的是通过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来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
. 到某种精神上的满足。本罪的目的虽然不是直接故意的内
. 但是两者又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在聚众淫乱犯罪分子眼中,
! 通过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才能达到寻求下流无耻的刺激之日
搁. 因而聚众淫乱犯罪分子对于破坏公共秩序总是抱着希望的态
希望破坏公共秩序,正是为了达到寻求精神刺激之日的。相
三. 如果行为人破坏公共秩序不是为了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
是为了其他个人日的,那也就不是聚众淫乱犯罪。
    所谓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在本罪中表现为寻求感官刺
薮,填补精神空虚。即通过聚众淫乱来刺激感官,寻欢作乐。这
是犯罪分子通过聚众淫乱行为所要达到的直接目的,也是推动
理罪分子实施聚众淫乱行为的内心起因,甚至在犯罪动机上比在
罪的目的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在聚众淫乱犯罪中具有决定性的
意义。首先,它决定着聚众淫乱行为的性质。寻求下流无耻的精
神刺激,表明行为人所追求的既不是政治目的,也不是经济目的,
既不是基于义愤,也不是基于某种非法利益,这就决定了聚众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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