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侮辱国旗国徽罪、 >> 详细 |
| 侮辱国旗国徽罪、 |
| |
2011-11-3 来源:本站 点击:7005 |
第二编
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369●
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1 玷污、践踏等方式侮
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侮辱国旗、
国徽罪。
【条文释义】
侮辱国旗、国徽罪,十是措在公众场合敌意以焚烧十 毁损、涂
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困国旗、国徽的行为。
一、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入 (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入)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
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外交部、国
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困内
喜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困国徽法》第
。ii入民政府"国徽的使用,实施监督管
是通过授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行具体管理来实现的,任何侮辱国旗、困微的行为都是对国家
|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