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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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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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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1 来源:本站 点击:5345 |
刑法条文释义
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
【条文主旨】
本条规定招摇撞骗罪。
【条文释义】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
行为。
一、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
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
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招锾
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夫-:
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
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
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
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
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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