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 >> 详细 |
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 |
|
2011-10-30 来源:本站 点击:5474 |
新刑法条文释义
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
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
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
数罪并罚。
6. 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本法第219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
7. 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如果是出于盗
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
重后果的,应定为盗窃罪;如果不顾人畜安危,向供饮用的池塘
中投放大量的剧毒药物,或者向堤坝、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的水库
中投掷大量炸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入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私财物遭受大损失的,应定投毒罪或爆炸罪;如果是为了偷鱼或
挟私报复,向鱼塘内投放大量剧毒药物,严重污染水质,毒死整
塘的鱼,使集体的或个人承包的养鱼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损失惨
重的,应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还应查明毒物或炸药的来源,妊
牵连犯有其他罪,的,则应从一重罪惩处。
8. 盗伐林木的犯罪性质。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秘密地盗伐磊
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因为本法分则另有规定,构成盗伐
林木罪;不以盗窃罪论处;如果不是盗伐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
窃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
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则应构成盗窃罪。
9. 对-盗窃珍贵文物的卜、如果仅属窃取,应定盗窃罪;在盗窃
过程、中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珍贵
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重罪从重处罚。
10. 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虽夫
窃得财物或窃得少量财物的,如情节严重,也应以盗窃罪论处;江
果窃取少量财物,情节轻微的、·可由公安机关酌情给予治安处罚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