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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概念
  2012-7-31 来源:本站 点击:5343

第二编  著作权:与著作邻接权
第二节  著作权的行使
    著作权的行使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实施著作权法所授予的权利.
实现其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的行为。精神权利因其和作者的人身不
可分离,一般只能由作者本人行使。财产权利既可由著作权人自己
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可依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
酬。著作权的行使制度一方面为著作权人实现其财产权利、获得报
酬提供了渠道,另一方面也便利了公众对作品的利用,使得著作权
人的利益、传播者的利益、使用者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
现了以著作权制度鼓励作者创作、促进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繁荣的目
的d 著作权的行使主要包括作权许可使用、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
质押0
    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概念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著作财产权在一
定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并由此获得报酬的制度。著作权许可使用
不导致著作权所有权的转移,通过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获得了
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 按约定的权限
用作品的权利。合同中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当
许可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著作权仍回归著作权人。
    著作权许可使用可分为专有许可使用 (独占许可使用)和非专
有许可使用 (非独占许可使用),后者又可分为排他许可使用和普
通许可使用。专有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和
地域范围内以特定的方式独占使用作品,除被许可使用人之外,包
括著作权人本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以该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和
地域范围内使用该作品。一般而言,当被许可使用的权利受到第三
人不法侵害时,专有被许可人可以不通过著作权人而以.自己的名义
独立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利。排他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
权作品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和地域范围内 以特定方式使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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