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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
  2012-7-31 来源:本站 点击:5363

第二编  著作权与著作邻接权
作品完整权也没有时闾限制,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时.
这三项精神权利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没有
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进行保护。
    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的联系非常紧密,我们知道,发表即,首次
将作品公之于众,作者行使发表权的同时也在行使著作财产权,
理,作者首次行使著作财产权也必然要行使发表权。对发表权加以
时间限制,能促使作品及早发表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因此,著
作权法对发表权规定了与财产权相同的保护期。作者生前未发表el
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
权可由继承人荜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
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二
(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g;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及摄影作品的发表权的保护
为 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 12月 31 日,但作品自
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末发表的,也不再保护。'::需要注意的是,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 (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纩
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及摄影作品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采发表起算主义,这就产生了一
悖论: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旦行使即不复存在,何来保护
年?产生该悖论是立法技术所造成的,对该规定的理解应着重于
一部分,即对上述作品在50年内未发表的,权利人丧失发表权.
也就是说,这些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算。
    (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
    1. 我国公民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b:
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50年 2;
12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保护期限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
亡:后第50年的 12月 31 日。该保护期限是固定的,与作品是否
    表及何时发表无任何关系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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