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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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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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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6 来源:本站 点击:5520 |
第六章 著作权的客体
(四)内容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指作品的思想内容应该维护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公共道
·风尚、社会公共秩序,宣传积极健康的思想,至少不应违背法律
定。作品内容的合法性是任何法律准则对于受其保护的:权利客
、然的特定要求,各国著作权法都规定不保护内容不合法的作
·. 而且还要视具体情节追究有关创作、-传播人员的法律责任。例
,法国 《人权宣言》一方面规定,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
宝贵的权利之一,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作和出版的自由;另一方
面又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担责任。在
国,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均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第二节 著作权客体的种类
一、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种类
什么样的作品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成为著作权的客体,
是由一国的法律根据其自身的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社会观念和立
法政策来决定的。: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文字
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
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工程设计囹、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
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文字或其他等同于文字的符号所表现的作品。
它是最:广泛、最基本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一类客体,包括以文字表现
的小说、诗词、散文、论文、译著、科普读物等;以速记符号、密
码形式所表现的作品;以及综合运用文字、数字和符号表现的各种
作品等。需要注意的是,文字本身的艺术不属于文字作品,如书法
毳于美术作品。
由于文字作品最为普遍、数量最多·,运用也最为广泛,所以,
世界各国一般将其列为第一类作品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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