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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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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著作权与著作邻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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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5 来源:本站 点击:5500 |
第二编 著作权与著作邻接权
许授权转变为依法当然获取。但该法仅从利用作品获得经济利益的
角度保护作者的利益,只涉及书籍的复制权,也未承认作者的精神
权利。
(三)作者权时期
18世纪以来,大陆法系国家将天、赋人权思想引入到著作权理
论中,认为作品卒作者人格的反映,确立了以保护作者精神权利为
中心的著作权观念。这个时期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
的立法强调对作者权利的保护,认为出版商的权利是生性权利而
非本源性权利,是作者将其权利让渡的结果;强调法律不仅应当保
护作者对作品的财产权利,对者的精神权利更应加以关注。但对
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关系的不同解释又有著作权法学上的一无论和
二无论之分,以德国著作权法为代表的一元论认为,著作权中的精
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紧密不可分割,著作权是由二者形成的有机复合
体;以法国著作权法为代表的二无论认为,作者所享有的著作权不
是一项统一的权利,- 而是由相互独立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组成。
虽然这两种学说和立法例在理论基础上有分歧,但不可否认,它们
在保护作者精神权利的立场上是相同的。
(四)当代的著作权法律制度
随着近些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际间科学文化交流规模的扩
大,著作权法律制度出现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
1. 著作权客体的范围越来越广
早期的著作权法所确定的著作权客体只局限于印刷作品,而进
入20世纪以后,由于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出现了电子作品,备
国著作权法纷纷适应时代潮流,在立法中确立了对它的保护,如){:)
视听作品的保护等。随着计算机产的发展,用著作权法对计算机
软件进行保护日前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另外,在一国国土
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流传而形成的传统文化
产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著作权的另一类保护客体,也成为
现代著作权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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