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律所团队
经典案例
取保候审
缓刑减刑
贪污贿赂
毒品专区
经济犯罪
荣誉展台
团队简介
团队动态
联系我们
专题推荐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标题
内容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热门信息
减刑内容和特征
重庆市监狱地址
简述房屋出典与房屋出科的区别
简述房屋租赁的条件
试论物业管理应坚持的原则
简述物业管理的内容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沙坪坝区看守所地址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重庆律师网 什么是死刑缓期执行
张智勇律师承办的重庆不雅视频赵某....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人民网专访赵红霞辩护律师张智勇:....
缓刑减刑
缓刑减刑亲办部分案例
|
缓刑解析及相关法律法规
|
减刑解析及法律法规
|
当前位置:
首页
>>
缓刑减刑
重庆智豪律师团队系西南地区最知名的刑事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由全国十佳律师 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张智勇领衔打造重庆刑事律师的钻石团队,团队擅长各类刑事辩护,成功办理了大量的重庆及全国的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予刑事处罚
(9336)
[2015-4-8]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豪毫厘必争,十年有期改三年
(6297)
[2015-4-8]
方某销售假药一审判7年, 智豪律师竭力辩护二审成功减刑3年
(6290)
[2015-4-8]
赵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罪 ——智豪成功辩护获缓刑
(6252)
[2015-4-8]
谢某合同诈骗案,成功获缓刑
(6227)
[2015-4-8]
何某夫妇非法经营 智豪律师巧辩获缓刑
(6225)
[2015-4-8]
张某合同诈骗案,智豪辩护获缓刑
(6194)
[2015-4-8]
唐某为义气殴打他人致重伤,智豪律师竭力辩护获缓刑
(6221)
[2015-4-8]
刘某故意伤害致重伤,智豪律师巧辩获缓刑
(6322)
[2015-4-8]
唐某开设赌场案,智豪二审巧辩获缓刑
(6181)
[2015-4-8]
智豪律师巧辩杜某职务侵占案 特色辩护获缓刑
(6216)
[2015-4-8]
罗某故意伤害致死一审判无期 ——智豪二审辩护改判有期十五年
(6260)
[2015-4-8]
陈某被控聚众斗殴罪 智豪团队作战获缓刑
(6043)
[2015-4-8]
佘某被控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智豪律师成功辩护滥用职权无罪,免予刑事处罚
(5902)
[2015-4-8]
陈某受贿十万余元,智豪律师辩护成功缓刑
(5894)
[2015-4-8]
受贿辩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智豪律师帮助被告成功获缓刑
(5891)
[2015-4-8]
戴某受贿三万元,智豪辩护不起诉
(5860)
[2015-4-8]
环保局领导收受贿赂,智豪律师辩护免予刑事处罚
(5886)
[2015-4-8]
共
9
页 当前第
1
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跳转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