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重庆刑事律师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亲办部分案例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专题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亲办部分案例 >> 杨某介绍卖淫罪成功获得缓刑 >> 详细
杨某介绍卖淫罪成功获得缓刑
  2014-2-24 来源:本站 点击:3389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杨某,男,汉族,41岁,20132月至20135月期间伙同薛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重庆市某区介绍他人进行卖淫。20135月由于被告人杨某参与介绍的一个卖淫小姐在卖淫场所被杀害,公安机关在调查该故意杀人案件中发现杨某等人组织参与的介绍卖淫活动。随后,被告人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配合调查。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介绍他人卖淫,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辩护策略:

被告人杨某被公安机关控制以后,其家属立即委托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杨某担任辩护人,家属希望通过律师的努力能够争取法院判处缓刑。随即承办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告知被告人杨某其家属的意愿。被告人杨某希望律师能够尽快帮他取保候审或者能够在审判中争取到缓刑。

接下来,在智豪律师事务所每周例行会上,律所刑辩团队对该案进行了探讨,希望找到更多的有利于被告人的“辩点”,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律所刑辩团队分别提出了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悔罪,被告人犯罪动机单纯、主观恶性不深等辩护意见。辩护律师一方面奔波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争取尽快为被告人取保,从接案后第一次会见到审理终结,律师共即会见被告人11余次,向被告人告知案件进展,以及家庭情况和家属的问候,平复被告人内心的惶燥不安;另一方面律师积极准备辩护方案、充实辩护意见。辩护律师首先从被告人杨某犯罪动机单纯、主观恶性不深等主观方面入手,结合被告人家庭生活状况,表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别于其他恶意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较低;其次,被告人杨某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持续时间较短,社会危险性较小,因此法院量刑时应当将被告人同主观恶性较深的惯犯相区别;最后,被告人杨某系自首到案,且自愿悔罪,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综上,恳请法院能本着宽严相济、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考虑到被告人已经在看守所羁押半年有余的时间,受到了相应的处罚,结合被告人的具体认罪表现、悔罪态度,希望法院能够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被告人杨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综合各项犯罪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该案件承办过程中,智豪律师尽最大可能满足委托人的要求。虽然未能为被告人成功取保,但是律师为争取取保所付出的努力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的一直认可。最重要的是,智豪律师成功的实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期望,为被告人早日赢得了自由。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重庆李某犯介绍卖淫罪经律师辩护 成功缓刑
【下一篇】重庆人何某涉嫌容留卖淫罪 成功取保候审
相关内容
重庆李某犯介绍卖淫罪经律师辩护 成功缓刑
肖某介绍卖淫罪一案成功辩护为缓刑
容留卖淫罪检察院某分院不起诉无罪释放
吕某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 10余次卖淫的证据不足之辩
王某容留卖淫罪 不属情节严重二审改判之辩
吕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