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绝对权与相对权 >> 详细 |
绝对权与相对权 |
|
2012-2-12 来源:本站 点击:5410 |
中国民法学
一步划分为物权和债权。继承权,其发生与人的身份相关,但就其
性质而言,应属于财产权。人身权是基于主体人身而发生的以主
体的人身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其特点在于:(1)权利所体现的利益
与主体的人格和身份相关,无法进行经济评价;(2)权利与主体入
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移转性。入身权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人格权和
身份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民事权利,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
体的权利。因客体的特殊性质,知识产权既非单纯的财产权,也非
单纯的人身权,而是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位一体的权利。
(二)绝对权与相对权
以效力所及的范围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
权。绝对权是指可以对一切入主张的权利,0 其特点
在于:(1)■;(2)其义务,内容是对他入
权利的容忍、尊重和不侵扰。这种权利一旦受到侵犯,无论侵权入
是何人,权利入都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物权、入
身权、知识产权,均属于绝对权。
相对权是指称对人权。其特点
在于:(1)其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2)其义务内容与权利内容相对
待,可能是积极的作为,也十。对这种权利的侵
犯,主要表现为义务入未按权利入的要求实施一定的行为,在这种
情况下,权利入只能请求特定的义务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
权属于相对权。
(三)支配权、请求权与变动权
以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和变
动权。
支配权是指权利主体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他性的
权利。这种权利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1)从积极的方面来看,
权利主体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和配合;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