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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
  2012-2-12 来源:本站 点击:5484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人的出生死亡,时间的经
过,不可抗力,均为事件。这些法律事实虽然与人的意志无关,但
其一旦发生,便依法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例如,人的死
亡,会引起财产继承关系的发生;经过一定的时间:,会发生人生成
年和时效完成等法律效果。
    (2)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
人的有意识活动。无意识的活动,如人在熟睡状态中的动作·不属
于行为。,行为是最经常发生作用的法律事实。其中由民法所规定
的行为,为民法上的行为;由其他法律如行政法、诉讼法等所规定
的行为,属于其他法律上的行为。须注意的是,其他法律上的行
为,亦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同样可以成为民法上的法律事
实,例如,因法院判决丽使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解除。但作为法
律事实的行为,主要是民法上的行为。民法上的行为可作如下分
类:
    ③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表意行为,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
示,旨在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行为.。如合同、遗嘱等a 事实行
为,指民事主体主观上并不存在变动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
上依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这种法律效果的行为。民法赋予这种行
为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并非基于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
诚实信用原则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如先占无主物、拾
得遗失物、发现埋藏 等。
    ②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合法行为,指符合民法规定或者不
违反民法规定而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行为。合法的表意行
为即一般所谓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最常见、最重要的法律事实。
    违法行为,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
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违法行为,包括两种:第一,违约行为,指合
同.当事入不履行合同义务,侵犯合同偾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
不能履约,拒绝履约;不适当履约,迟延履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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