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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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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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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0 来源:本站 点击:5412 |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咬下
列证件、证明材料: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入还应当提
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
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
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入员作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
查 ;认为申请入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入
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入未接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
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入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
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
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入理由。
第十九条 申请入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扎条
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
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进行审
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
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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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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