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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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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调解中的律师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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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5 来源:本站 点击:5375 |
三)诉讼调解中的律师代理
所谓诉讼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当事人自
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通过说服教育,达成调解协议,
使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因此,诉讼调解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合理合
法和双方自愿这三项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
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
85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128条规定:t·法庭辩论
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
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从这些规定中,足以说明:‘诉讼调解”在民事
诉讼中的重要地位。审判人员进行调解时,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
应积极主动地促成达成调解协议。因为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是
当事人所信任的人,对律师的建议,当事人最易接受,律师应充分利
用这一有利条件,促使用调解的方法结案。
在诉讼活动中,如果律师代理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案,-必须依法有
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人没有授权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权
限的,只有与委托人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法庭调
解。若是委托-人亲自出庭的,应在代理律师的协助下,由委托人自 己
对法庭调解表示意见。
第四节
律师在上诉审程序和审判
监督程序中的代理、
一、律师在上诉审程序中的代理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 ·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
决、裁定不服而依法提起上诉,这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任
何人都无权干涉-。然而,律师是否参加上诉的代理工作,要据情形而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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