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辩护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 详细 |
辩护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
|
2011-12-22 来源:本站 点击:5458 |
www.cqzhihaolaw.com www.cqxslaw.com与委托的辩护律师享有同等的准备出庭时间。
关于指定辩护关系的变更或解除。开庭前,被告人要求增加辩护
律师的,一般不予允许;要求更换律师的,如理由正当,具体由人民法
院或法律援助机构、审查,裁量决定。如果被指定的律师或者其所在的
事务所在·开庭前要求加以变更的,应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如果该律
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履行职务,指定法院或法律援助机构可以
考虑解除指定.;为被告人重新指定辩护律师。
二、辩护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审:阅起诉书和本案指控犯罪的材料
为了了·解被告人被控犯罪的情况,了解公诉机关的观点、意见!·
为法庭辩护作准备,辩护律师必须认真审、阅起诉书,从中发现问题
确定辩护策略。除起诉书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6条的规定,辩
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还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
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由于审判方式的-改革种人民法院对公诉案
件庭前审查的程序化,所谓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主要指有明确指
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的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
或照片。辩护律师在阅卷时要认真作好阅卷笔录,注意各种证据材料
中可能存在的相互矛盾、不~,致的地方,掌握控方主要的证据和事
实,以便在开庭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为法庭上质证和辩驳作好准
备。
(二)会见在押被告人
1. 辩护律师经过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
材料并作有关调查,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后,在案件起诉到法院
后又查阅了起诉及有关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应当对案件事实和
证据判断有丁个基本的认识。在此阶段会见在押被告人时,应注意核
实起诉在论述案情和援引证据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询问被告人
是否还有新的证据,要求被告人进一步提供可供律师调查核实的线
2. 听取被告人本人对指控犯罪的辩护意见,了解有无法律规定
无罪;罪轻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
|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