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刑事律师网免费咨询热线:023-63608269
网站首页 刑事法规 刑事程序 刑事评论 刑事动态 罪名详解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业务受理 律师空间
律所团队 经典案例 取保候审 缓刑减刑 贪污贿赂 毒品专区 经济犯罪 荣誉展台 团队简介 团队动态 联系我们  
专题推荐
诈骗罪 食品卫生安全犯罪 故意伤害(杀人)罪 盗窃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犯罪 强奸罪 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绑架罪 抢夺罪 单位犯罪 交通肇事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组织卖淫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聚众斗殴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站内搜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常见问题 更多>>
运输毒品的行为-重庆律师咨询
贪污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集资诈骗罪数额-重庆律师咨询
强奸罪量刑-重庆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重庆律师咨询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重庆律师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最新动态
【智豪观点】“两高三部”出台新规....
智豪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
三尺辩台 莫道红颜不“亮剑” —....
律师不应对法官遭受暴力袖手旁观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智豪律师辩护免....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陈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 智....
刑事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辩护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 详细
辩护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2011-12-22 来源:本站 点击:5458

www.cqzhihaolaw.com    www.cqxslaw.com与委托的辩护律师享有同等的准备出庭时间。
    关于指定辩护关系的变更或解除。开庭前,被告人要求增加辩护
律师的,一般不予允许;要求更换律师的,如理由正当,具体由人民法
院或法律援助机构、审查,裁量决定。如果被指定的律师或者其所在的
事务所在·开庭前要求加以变更的,应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如果该律
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履行职务,指定法院或法律援助机构可以
考虑解除指定.;为被告人重新指定辩护律师。
    二、辩护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审:阅起诉书和本案指控犯罪的材料
    为了了·解被告人被控犯罪的情况,了解公诉机关的观点、意见!·
为法庭辩护作准备,辩护律师必须认真审、阅起诉书,从中发现问题
确定辩护策略。除起诉书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6条的规定,辩
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还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
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由于审判方式的-改革种人民法院对公诉案
件庭前审查的程序化,所谓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主要指有明确指
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的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
或照片。辩护律师在阅卷时要认真作好阅卷笔录,注意各种证据材料
中可能存在的相互矛盾、不~,致的地方,掌握控方主要的证据和事
实,以便在开庭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为法庭上质证和辩驳作好准
备。
    (二)会见在押被告人
    1. 辩护律师经过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
材料并作有关调查,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后,在案件起诉到法院
后又查阅了起诉及有关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应当对案件事实和
证据判断有丁个基本的认识。在此阶段会见在押被告人时,应注意核
实起诉在论述案情和援引证据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询问被告人
是否还有新的证据,要求被告人进一步提供可供律师调查核实的线
2. 听取被告人本人对指控犯罪的辩护意见,了解有无法律规定
无罪;罪轻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

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上一篇】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下一篇】关于罚款的数额
相关内容
侵犯财产罪
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缴纳的增值税
地方性民事法规
近亲属之间的犯罪行为
第十三章 物权总论
逃避商检案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中关村 | 重庆法律查询 | 法律搜索 | 中国律师之家 | 纵横法律网 | 长沙刑辩网 | 福州公司律师 | 中国律师自助建站网 | 重庆律师资源网 | 问问律师网 | 重庆律师网 | 刑事网站大全 | 重庆律师事务所 | 重庆律师网博客二 | 重庆律师 | 重庆德宁普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律师 | 重庆刑事辩护律师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秦皇岛律师 | 重庆律师和讯博客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律师百度空间 | 重庆法律服务网 | 重庆i法律服务网 | 法度网 |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 厦门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律师网 | 爱心 | 
网站首页 | 律师团队 | 律所简介 | 服务指南 | 案例中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渝ICP备11000256号-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0256号-1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之 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38-8367-8219    详细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 电子邮件:E—mail:1335919895@qq.com 律师在线QQ:13359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