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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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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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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1 来源:本站 点击:5385 |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
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黾,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和工作作风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一切司法工作所必须普遍
遵循的-项基本原贞0,也是我国律师业务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含义要求
1. 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律师进行业务活动,要忠实于事实真相;
必须以客观事实为根据,使自己的全部业务活动都建立在客观事实
和充分可靠的证据基础之上。. 事实是判断是非曲直、合法与违法、罪
与非罪以及违法犯罪的程度的客观根据。离开了事实和证据,一切都
无从谈起,而且其结果会遘成冤假错案,给人民的利益和社会主义法
制带来危害。为此,律师在业务活动中-,首先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
识论,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调查研究,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加以
认识分析,善于发现案件或争执事件的真相.其次,要无私无畏·忠实
于事实真相,既不受委托人违背事实的意见所左右,、又不被外界的非
法干涉所动摇。应当指出的是,针对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应该结合律
师工作的实际来要求其以事实为根据·,而不-能机械地、要求律师也像
公安司法人员从事职权活动一样,先要查明案件和争执事件的真相。
律师如能经调查研究,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全面客观地查明案件
真相-;固然是最为理想的;但如果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诸如出现现场
遭破坏、证据灭失等特定情况,使得案件事实无法查清,律师还可以
以“没有一定事实”为根据,指出有关证据不充分、www.cqzhihaolaw.com www.cqx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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