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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2011-12-8 来源:本站 点击:5414

(1}应对重婚作实质意义上的理解,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
婚都是重婚行为的表现形式。
    (2)应将婚姻关系和姘居关系加以区别,以免在判断是否重婚时
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错误。
    (3)应将 1950年婚姻法颁行前后的重婚加以区别,采取不同的
处理方法。此外,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还应适当考虑重婚的原因,分别
情况,区别对待。
    10.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婚姻 自 由的社会条件是什
么?
    答: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婚姻自由的实现程序是
同目前的社会条件相联系的。一方面,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为
缔结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另一方面,由于我国
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脱胎-出来的,婚姻家庭领域还不可避免
地存在着旧制度、旧思想的残余。封建传统是妨碍婚姻自由的消极
因素,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程
度对婚姻自由的制约,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得十分明显。今后不仅要
依法保障婚姻自由,而且要提高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
展水平,为婚姻自由的普遍实现创造更为充分的社会条件,同时,还
要加强社会主义的爱情观和婚姻观的教育,促进婚姻自由在更高的
层次上实现。
11. 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答: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首先取决于他们在社会经
济、政治等方面的地位。历史充分证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剥削
制度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根源。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
社会,妇女一直处于同男子不平等的地位。奴隶制时代和封建制时
代的法律公开规定男尊女卑、夫权统治,妇女被视为家庭奴隶和生儿
育女的工具。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有了显
著的改善,资产阶级也把男女平等标榜为法律原则。但是,资产阶级
的男女平等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和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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