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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司法部评定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由知名律师张智勇发起创办,律所成立已达20年,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全国专业从事刑案中规模较多、人员较多、创收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张智勇,执业25年,现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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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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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4 来源:本站 点击:5596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入'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
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维护旅客列车的
治安秩1序,及时、有效地处璎发生在旅客列车
上的刑事案件,:现对旅客歹0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规定
一、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
铁路公安机关立案,列车乘警应及时收集案件证据,填写有关法
文书。对于已经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列车乘警应对犯罪嫌疑人认真
盘查,制作盘查笔录。、对被害人、证人要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
录,或者由被害人、证人书写被害经过、证言。取证结贲后,列车
乘警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及盘查笔录、被害人、证人的证明材料以及
如下:
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土、车站铁路公安机关对于法律手续齐全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的交站处理案件应当受理。经审查和进一步侦查,认为需要逮捕犯
罪嫌疑人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当依法向同级铁路运输检察院,提
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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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当今是法制社会,请合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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