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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印刷品印刷经管活动的个人不得印刷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2011-12-2 来源:本站 点击:5633

刑事审判参考,·第3卷(下)
照国家有夹规定·向印刷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准印手续,在公安
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刷。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必须验证主管
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 准印证明,并保存主管部门的证明副本和
公安门的准印证明副本2年,各查验;并且不得再委托他人印刷
上述印局0品。
    印刷机关、团体上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
无价票证,或者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人证·、
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专用证件的,委托印刷单位
必须出具委托印刷证明。印刷企业必须验证委托印刷证明。
    印刷企业)i;)前两款印件不得保留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
保.留样本:楼张;.,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叩
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三十、条 ' 印飙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用品的,,必须验证省、自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省、.f;’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T;I核发的~准印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印刷宗教用品的申请之日起10 日
内作出是杏核发淮印证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入;逾期不作出决定的,
视为同意印刷。",
    第三十一条、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管活动的个人不得印刷标
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i不得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par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不得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
事业单位 1内部使用的:有价或者无价票证,不得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
匆倩、工作证、会员:证、出人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
书等专用证件,,不得印刷宗教用品。
    、第三十二,条十 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的::,必须事先向所
在地省、自治区、直殪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的其他印
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第三十三条.刷企业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
不得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厂不得销售,、擅 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丰人委
加印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
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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