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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11-11-29 来源:本站 点击:5354

刑事审判参考·第3 卷(下)
是以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但常有其他正常活动作掩
盖,或者也进行一般违法活动,即其进行的活动不仅限于犯罪活动。
可以说,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处于一般犯罪集团与黑社会组织之
间的中间形态的犯罪组织。这种中间形态的特点决定了其本身就具
有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为准确认定和处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犯罪案件,《最高人民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了
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应具备的 4个特征:一是组织结构比较严密,人数
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圈定,有较为严格
的组织纪律;二是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三是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
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四是在一定
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
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
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本案中,被告入容乃胜为聚敛钱财,纠集、网罗20余名刑满释放
及社会闲散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一带设立赌场.·其成员数量
属于“人数较多”。该赌场由被告入容乃胜组织、领导,在赌场,的管
理方面分工明确;骨干成员国定,从维持赌场秩序、在赌场上作弊、发
放高利贷,到非法收益的管理、接送参赌人员及放哨等,均有固定的
专人负责,并在赌场内部制定了严格的组织纪律,以控制组织成员,
维护赌场的有效运转并确保自身的安全;通过多次较大规模的聚众
赌博,采取从中“抽头”、发放高利贷以及垄断“鹤因小区”工程建设
的地材供应等手段,诙告人容乃胜等非法聚敛了大量钱财,具备干∫
定的经济实力,尽管被告人容乃胜辩称其开设赌场仅获利三四万兀,
但从其攫取钱财、扩充经济实力的手段及表现来看,其经济特征是客
观存在的。而且,一般情况下·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巧取豪夺可以聚
敛大量的不义之财,但也有的尚不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以及稳定的
经济来源。不过尽管经济实力暂时弱小,仍不影响对其黑社会性质
组织经济特征的认定。
    本案能否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关键在千被告人容乃胜等人
的行为,是否符合《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贿赂、威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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