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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法规>> 虚开抵扣税 发票罪 >> 详细
虚开抵扣税 发票罪
  2011-11-23 来源:本站 点击:5424

芦才兴的行为符合虚开抵扣税 发票罪的构成特征。
    2. 犯罪对象必须是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所谓“、抵扣税
款”,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入购进
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即进项税额,准予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能够被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
发票以外,还有运输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以及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等其他特定发票。如根据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入购进货物
(不包括固定资产)和销售货物所付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
(运输发票)所列运费金额 (不包括随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
杂费),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是:
进项税额 =运费金额x7%。因此,在我国税收征管制度中,除增值
税专用.发票以外,运输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以及农业产品收购发
票等其他特定发票也具有抵扣税款功能。本案被告入芦才兴为自己
和他人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运输发票,可以构成虚开抵扣税款
发票罪。
    3. 行为入必须具有抵扣税款的资格。由于“抵扣税款”只发生
在增值税的纳税环节,即增值税纳税义务入,(因大多数小规模纳税
入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存在
抵扣税款问题,抵扣税款主要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缴纳增
值税时,将其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额予以抵扣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
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修理修
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因
此,只有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
货物的单位或者个人,才有抵扣税款的资格,其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税
款的发票,可以构成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为非增值税纳税义务入
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不能以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追究刑
事责任)0 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如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
税的纳税入不存在抵扣税款问题,其为自已虚开或者让他人为自己
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不能以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定罪
处罚;只有为增值税纳税入虚开或者介绍他人为增值税纳税入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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